一、业主欠费后果很严重,弄不好会两败俱伤
物业费的问题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不可能没有矛盾。但是无论业主和物业之间发生什么样的纠纷,最终都将会演变为“拒交费”问题。现在有的业主对物业稍有不满意就拿出拒交物业费这一“杀手锏”来对抗。
拒交费的N种理由:1、房屋质量问题;2、服务有瑕疵;3、家中被盗或财物损失;4、乱收费问题;5、秩序维护纠纷;6、装修引起的邻里纠纷;7、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误解;8、停车费问题。
物业公司与其他服务行业不同,服务形式不是“一对一”,而是“一对多”,无法有效地将未付费业主排斥在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之外,那些拒交费的人则成为小区里“蹭服务”的寄生虫。一些业主看到这种人同样能够享受到物业服务,也纷纷效仿他们的做法。
拒交物业费充斥着自私、任性与冷暴力因素,属于非理性行为,且负面影响大,盲目随从会有更多的人欠费,致使物业收支失衡,服务水准降低,小区管理混乱,最终的结果是业主的房屋贬值。拒交费表面看是物业公司减少了收入,但实际上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业主。
另外,欠费时间久了拒交费者必定会被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法院不会完全依据你的欠费理由判决物业败诉。到头来你还需要交费。如此一来,物业费没省下,反倒惹了一场官司,到时候你的邻居、同事、亲朋好友如何看待?
二、拒交费理由缺乏依据,呼吁业主理性维权
1、实话说物业公司是服务行业,他们无职责也无能力解决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仅可以尽义务帮助业主协调解决。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物业与业主的问题、开发商和业主的问题混为一谈。
2、业主们常常会发现物业服务的瑕疵,这正是物业工作不到位的表现,应当向他们提出来,或通过业委会转达意见。物业接到投诉后,应引以为戒,消除影响,尽快进行改进。对那些拒不整改的物业,业主要锁定证据,以备将来之用。
3、物业管理费是一种服务费,其中包含小区维护秩序的费用,而不是业主财产的保险费。小区发生盗窃案件,要冷静分析,理清责任再做论断,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确因物业管理漏洞造成,司法部门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包含对当事人的赔偿。
4、如掌握了物业乱收费的证据,要向房管部门、物价部门进行举报。将多收取的费用返还至业主手中。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费用收支情况,特别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营业性收入,应当由业委会出面,协商制定合理的分配比例。
5、业主交了物业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小区里为所欲为。就如同你付费购买了机票,空姐为你服务,不允许你在飞机上抽烟、打手机一样。除了服务以外,物业公司也承担着小区的秩序维护等管理职责。
6、装修引起的邻里纠纷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出现纠纷经投诉后,业主常要求物业出面协调解决。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其处理结果往往并不会令人满意,有人因此对物业心生怨气。
7、物业在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未尽到责任肯定是不作为。但一些本归开发商、政府部门管的事情也要求物业来解决,就未免有些牵强了。建议大家认真查阅一下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以及物业费所包含的服务项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8、《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的委托擅自收费不合法。先搞清楚车位的所有权,如果是小区的公共停车设施,收入也应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如产生纠纷,可雇请律师维权。
三、树立契约精神,保持沟通交流,和睦相处是正道
在一些小区,业主遇纠纷选择拒交费,而物业又以停水停电相要挟,从而使问题陷入僵局,导致矛盾激化,双方完全站在对立面,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纠纷的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究其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沟通。
按时交纳物业费,也需要有契约精神。如果没有这种契约精神,双方发生芝麻大的小事也会导致有人拒交费。处理好业主、物业之间的关系不是物业、业主、业委会就能做好的,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协助与配合。笔者认为需要转变以下几个观念:
1、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的产物,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需要支付规定的费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业主与物业双方是利益共同体,没有根本的厉害冲突。
2、如遇到纠纷,首先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忌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对抗,要以沟通为主,理解为辅,双方多做让步才有利于缓和关系。
3、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要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因为良好的服务需要通过有序的管理来实现,没有管理也谈不上服务。
4、物业企业要正确认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来实现高品质的服务。物业公司只有端正服务态度,做好分内工作,让广大业主满意,才能获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5、物业企业要转变物业管理管物不管人的观念。物业管理在服务的过程中要经常与业主或其他相关单位联系沟通, 无论发生什么分歧,双方均要采取平等、包容、协助、友好的态度思考问题,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