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小区内的矛盾,共建和谐社区”?近日,临沂一家业主委员会主动听取物业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怎样处理物管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在我的印象里,“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颇有点像旧家庭里的婆媳,其关系鲜有融洽和睦的,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有时候简直成了冤家。但是,“谁是主人”?“谁是仆人”?“谁为谁服务”?一切仿佛都还没怎么弄清楚,小区生活就稀里糊涂地开始了。懵懵懂懂中,似乎少有物管敢说———
“什么主人仆人,我们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然而业主需要的是服务,而物管强调的是管理。业委会是群众组织,物管则是经济组织,因此,争论的结果,倒常常是业主占据上风。无奈之下,业主和物业公司便开始了似乎毫不相干、又若即若离;似乎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冷淡关系。
这种现状由来已久。
然而现在,有业委会能 “主动请物业公司负责人为业主讲课,研究怎样处理物业和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共建和谐社区”了,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应该说,浙江这家业主委员会率先“从我做起”,以务实的态度、主动的精神,为社会带了个好头。这是“物业”的一小步,却是“共建和谐社区”的一大步。假如我们生活的每个社区都能像上述业主委员会那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我想,它定能物管更积极务实地为业主服务和赢得广大业主的配合,如此,一个和谐的小区必将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