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2 11:43:0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邵琳
本报5月11日讯 (记者邵琳)11日,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制定出台《临沂市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下简称《细则》),从今年起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打分,凡低于90分的企业将视为不合格,连续2年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处以降级或注销资质处罚。
《细则》中共公布了物业企业建设、办公场所、日常服务等6个方面的30条考核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建立业主监督机制,在企业总部、项目管理处等位置公示企业服务流程、服务电话、服务标准以及收费价格等内容,并建立完善的业主登记、处理、回访、存档制度。同时要求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企业统一标识牌。
在基础服务方面,要求物业公司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出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者设置警示装置,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和绿化养护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要有序停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同时,物业企业每半年至少要利用一次业主座谈会或其他形式征求业主意见,并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累计沟通面不低于60%,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处理率在90%以上。
临沂市房管局于每年10月份对全市物业进行全面考核,得90分以上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录在信用档案,连续2年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降级或注销资质处理,不合格企业不得承揽新的物业项目。年度量化考核结果将在市房管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