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召开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房开公司、业主委员会、街道代表以及市住建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交流探讨新物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衢州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办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市区住宅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的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为此,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街道、社区、房开公司等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衢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
副市长占跃平出席座谈会,并实地检查了市区西江月、世通华庭等小区的物业管理,详细了解各小区物业收费、道路状况、环境卫生、停车、治安、绿化等情况。占跃平指出,物业管理既是创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还是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需要,更是加快发展市区现代服务业、壮大物业企业实力的需要。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从我市市情出发,积极探索物业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突出重点,增强《办法》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配套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物业管理工作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督查考核、政策扶持、舆论宣传等措施努力开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